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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曾經說,我只需要活到三十八歲就好,在我還很年輕的時候。

  兒時聽過一則寓言,一則關於人類與雞交換壽命的故事;當時我便開始有種活太久會死的很難看的恐怖印象。

  不久,在我國中時,外婆臥病,我感受到一股無形的心力交瘁,我感受到一股無能為力的悔恨,我感受到一股生命有輕有重的無奈。

  於是我告訴我自己,我只要活到三十八歲就好,我算好了,差不多到三十八歲就足夠了,今天,我已經二十五有餘了。我還有十二年可活。

  當然,我想我掌紋不是短命那一型的,我又想起,我二十六歲夢想結婚的目標,如果我目標實現,那麼我老公與他結褵妻子只有十二年的緣分,最小的兒子六歲就沒媽媽了。

  哈!哈!哈!

  我一直覺得,久病無孝子。這不是說子女不孝,而是一種長年的折磨,一種你要拋棄所有夢想、所有生活,開始照顧一個你認識,可是他已經遺忘所有的親人。夜以繼日,沒有自我的長途旅程。

  所以我告訴自己,長命要健康,否則寧願早死。我更想著,我的骨灰要灑在哪裡。『清水的家』後面的山麓、桃園陽台那盆曇花的泥土上,灑在一個背山望水的山上。

  也曾規劃,自己的遺書:郵票留給姊姊、所有的鉛筆給小弟、信紙和一點積蓄給大弟,然後剩下比較多的錢是母親的,這是我國小時後的遺書規劃。

  我不要死在異鄉,那是最恐怖的深淵,至少要有人為我灑上一抔家鄉的泥土,就像蕭邦,有把波蘭的土;就像郝思嘉手中緊握的泥土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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